中新社北京6月27日電 (記者 蔣濤)中國將在18個城市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。
  27日,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授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部分地區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工作的決定。
  該決定授權兩高在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重慶、沈陽、大連、南京、杭州、福州、廈門、濟南、青島、鄭州、武漢、長沙、廣州、深圳、西安開展試點。本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。
  決定中稱,對事實清楚,證據充分,被告人自願認罪,當事人對適用法律沒有爭議的危險駕駛、交通肇事、盜竊、詐騙、搶奪、傷害、尋釁滋事等情節較輕,依法可能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的案件,或者依法單處罰金的案件,進一步簡化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相關訴訟程序。
  記者註意到,與此前草案相比,決定中試點的條件更為嚴格,試點案件的範圍更加具體,如除被告人應當對適用法律沒有爭議,決定還考慮到被害人及其他當事人對適用法律的爭議情形,在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“被告人自願認罪”之後加入“當事人對適用法律沒有爭議”。
  決定稱,試點刑事案件速裁程序,應當遵循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,充分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,確保司法公正。
  決定表示,試點期滿後,對實踐證明可行的,應當修改完善有關法律;對實踐證明不宜調整的,恢復施行有關法律規定。試點期限為二年,自試點辦法印發之日起算。(完)  (原標題:中國在18個城市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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